9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下发核准告知书,核准神华集团企业名称的变更。“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17日被核准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集团简称为“国家能源集团”。
根据神华公布的《关于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中国神华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15家火电公司股权及3家火电分支机构)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19家火电公司股权及3家火电分支机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重组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体量排在中石油、国家电网、中石化之后。